时间:2023/2/1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导读

1、迁西县年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中共河北省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

迁西县年度公开选聘

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方式和数额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选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共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20名,其中:语文教师4名、英语教师6名、生物教师2名、地理教师4名、化学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7月13日至年7月12日期间出生),高校毕业生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7月13日至年7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迁西县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年选聘硕士研究生专业要求按一级学科名称进行,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专业名称必须与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年7月31日之前。

8、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与报名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高校毕业生是指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受党政纪处分尚未期满的人员;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7月13日9:00-7月17日下午17:00。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投递到指定邮箱jyjrsk

.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st/pgst/3279.html
------分隔线----------------------------